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借条上写的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怎么处理?
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至关重要的证据,也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那么,当借条约定金额与实际借到的金额不一致时,借款本金该以哪种金额为准呢?
网友咨询:
借条上写的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怎么处理?
江苏众成信律师事务所刘冬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在本质上属于借款合同的范畴,而借款合同又系实践性合同,需借款交付后方可成立生效。故在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原告一方面需要提供借据等借款凭证从而证明借贷合意或者说是借贷关系成立,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借款实际交付的证据,如转账凭证等。实践中借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数额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都能够较为明确地认定借贷行为已经发生并且确定借款数额。
当借款凭证记载金额和转账凭证载明的金额不一致,甚至相差甚远,在此情况下则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举证责任进行合理分配,从而得出正确裁判结果。
江苏众成信律师事务所刘冬律师解析: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实际借出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具有法律效力。也请广大群众能够保存好相关借款、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一旦产生争议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这些债权凭证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刘冬律师简介
刘冬律师,2008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系,2011年3月正式执业,成为江苏众成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刘冬律师具有良好的法学功底,一贯保持勤奋敬业、恪守诚信、认真负责的作风。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努力学习新知识,不断的扩充自己的视野。在业务上兢兢业业、刻苦钻研,对待工作一丝不苟。
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职、保守秘密的律师操守,维护当事人的最大的合法利益的同时,努力维护法治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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