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