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开房同居违不违法什么情况下能构成犯罪
开房,根据百度百科,传统上是指在酒店、宾馆、旅馆以及一些民用的日租房内短期租住。,就是开房间入住的意思,出租方收取入住方的服务费是从开房时间算起,直到“退房”期间的各种服务和消费。开房指的是入住酒店、宾馆、旅馆需要休息的地方。
这是传统意义上,从行为上对开房的定义理解;现阶段,提起开房,很多网友习惯性将使用目的作为其定义,即开房特指与他人在某宾馆场所发生性关系。
笔者放心的跟大家说,单纯从行为方式上来说,开房不违法。
开房本身就是某些行业的(尤其是宾馆服务业)经营范围,也是一种特殊的服务方式,为生产经营以及市场活动提供支持。现有法律并没有某条款规定开房的行为违法,开房既然不违法,当然也够不上犯罪。
虽然从法律上开房不违法,不构成犯罪。但笔者接触很多行政、刑事案子,开房往往成为了某种犯罪行为的一个构成部分,通常见于吸毒、嫖娼、容留型犯罪。
容留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针对本文来说,特指为他人开房。
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饭店、宾馆、咖啡馆、洒吧、舞厅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针对本文来说,因为毒贩信息系统的录入,很多吸毒人员不会自己开房,通常会请别人开房,特指开房目的系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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