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务公司在现代社会与劳动者一般在约定劳务聘用的时候就会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一定的期限内是属于有效的,但是也会有合同终止的那一天。吉林市华星法律服务所姜艳清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姜艳清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依该条规定老职工要知道不得终止的条件不是无休止的,当法定不得终止的条件消灭,如孕妇在哺乳期满,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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