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用人单位成立工会是必须的吗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成立工会是必须的吗?
律师解答:
组建工会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未按照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用人单位没有设立工会,也应当变通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会的义务。对于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建议选择EMS快递方式通知企业所在地工会,并保留好通知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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