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是一并要求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是什么呢?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
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
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连带责任范围怎么确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适用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类型,不仅包括广义的共同侵权行为,还包括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法律上规定了八种连带责任:
(一)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五)网络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六)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所有人与管理人有过错的,两者承担连带责任。
(八)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是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区别的,这主要体现在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怎么样承担责任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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