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追讨债务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追债有技巧,讨债不麻烦。在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债权人在以各种和平的方式债务追讨无果时,就要考虑进行诉讼债务追讨,提起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了。在起诉债务追讨前债权人要做好诉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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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务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律师解答:
在诉讼过程中,作为原告方的权利人,就负有相应的举证责任。若无法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则法院是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的。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9)其他证据。
律师补充: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
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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