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男孩被父亲殴打后报警,父亲打孩子算家暴吗?
近日,湖北十堰一初中生因琐事和父亲起矛盾争吵,其父亲以顶嘴为由打了孩子。该初中生到派出所报警求助,民警上门调解时其父亲手里拿着木条称,打小孩是个人的事情。民警听后怒斥其父孩子不是牲口,是人,是有尊严的。
父亲打孩子算家暴吗?
情节严重则算家暴。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若父亲进行正常教育活动不属于家暴,如果父母经常殴打孩子的话是会构成家暴的。
如果父母打孩子的行为构成了家暴的话,那孩子的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是可以代孩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的。
遭遇家暴后的救济途径有:
(一)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暴孩子的,如何撤销监护资格
要取消监护人资格的话只能是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监护人对被监护实施家庭暴力,严重损害被监护人人身心健康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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