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女子的新房被邻居偷偷租出去,损失谁来赔偿?
近日,长沙的曹女士反映称,自己回新房的时候,发现房子竟然被租出去了,但对于房屋出租一室她却完全不知情;后来曹女士发现,房子原来是被同小区业主杨坤背着她租出去的。
房子主人的损失谁来赔偿
首先,杨某瞒着曹女士把她的房子租出去的行为完全就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因此其出租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其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曹女士有权利要求租客立即搬离,同时曹女士对于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也可以要求杨某给予赔偿。
无权处分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无所有权。以某物为合同标的却没有所有权,比如将他人之物出卖,以他人之物出租等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权利暇疵。
(2)处分权受到限制。即有所有权但所有权受限制的情况下实施的处分行为,比如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或追认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再比如继承人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转让共有遗产的。
对租客怎么赔偿?
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次承租人只能追究承租人的缔约过失责任即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追究因合同违约应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因第三方未追认的行为而对合同的相对人无效,这样的处理方式有违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也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具体如何赔偿,根据合同的约定确定,赔偿标准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主要是以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基础。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