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内蒙古住建厅提出取消公摊建议,公摊面积多少合法
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18号提案的答复》,拟将提案中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急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对于公摊面积的数额法律有规定多少呢?
所谓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法律对于共同面积的数额并没有统一规定,所以具体公摊面积是多少需要由购房者和开发商自行协商决定;协商好后,需要将公摊面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或者补充协议或者附件中明确列明,同时对于公摊的位置也需要列明。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是处于一个灰色地带的,这就会导致很多无良开发商钻空子,无限扩大公摊面积,不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如果能够取消公摊面积的话,势必会让这一切更透明化,对于购房者来说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维护,所以取消公摊面积很有必要。
公摊面积过大购房者怎么办?
过分大的公摊面积,不仅是在加重消费者的负担,而且还是一种违约行为。因为对于房屋的面积购房合同都是有约定的,既然有约定那么开发商就应当交付符合约定面积的房屋;而交付公摊过大的面积,必然就会使房屋的实际面积远小于约定面积,而这显然就是开发商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目前来说,很多楼盘都存在公摊面积过大的问题,如果说公摊过大导致了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的无偿绝对值超过了3%的话,那消费者是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房的;如果说无偿的绝对值小于3%的话,则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补救办法或者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要求开发商进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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