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什么是股权转让合同,有何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又称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6.股东会决议情况。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与以消费为目的的一般买卖具有显著不同,股权转让以获取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为目的,约定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通常会考虑公司资产移交、债权债务清理等因素,故股权转让合同不适用《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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