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真不敢相信,失信人员有这么多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失信人员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解释是不守信用之人。“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一个人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各市场主体应当始终恪守的原则。成为失信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受到哪些限制呢?
1.不诚实的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和非生活和工作所必需的消费行为:孩子不得上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在星级以上酒店、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保费较高的保险理财产品也会受到限制等。
2.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3.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具体失信行为,期限至少是2年,限制其申请房贷、车贷、各种消费贷款等,5年内很难再进行信用借贷活动。
5.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银行卡会被冻结,影响发工资,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软件,都使用不了
7.限制子女出国留学; 限制子女考公务员,在报考时会被限制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在工作要查征信时,发现是失信人员的子女求职会被拒绝。
8.部分法院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上高速,禁止失信被执行人某些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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