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内辞职需缴纳违约金”是否合法
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网友咨询:
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内辞职需缴纳违约金”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内辞职需缴纳违约金的情况,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的约定内容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主要包括服务期和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只要这些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且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认定这一约定有效。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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