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家中下水道堵塞,污水倒灌房屋受损,谁担责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居民住进了小区高楼,人居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对社会治理和小区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网友咨询:
家中下水道堵塞,污水倒灌房屋受损,谁担责?
律师解答: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是业主自家下水道堵塞,那么责任通常由业主自行承担。如因业主共用的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某一业主受到财产损失,而又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那么共同使用该下水管道的业主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时,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正常情况下,共用水管或排污管属于公共设施,由物业进行保养维护,但共同使用人也应当共同维护公共设施,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如物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补充:
下水道是城市重要设施中的其中之一,大家应自觉遵守使用规则,以保证下水道能够畅通无阻,正常工作。日常生活中防患于未然,把东西丢进水槽前三思而后行,也可在水槽中放置过滤网,以免水管堵塞。一起抵制不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环境,携手共创文明和谐的温馨家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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