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小区外墙水泥块脱落砸伤业主,谁来担责
近年来,小区外墙水泥块脱落砸伤业主的事件屡见不鲜,不仅给业主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也给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网友咨询:
小区外墙水泥块脱落砸伤业主,谁来担责?
律师解答: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外墙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应该由物业公司来承担。物业公司有义务确保小区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其中包括外墙的维护和修缮。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导致外墙水泥块脱落砸伤业主,那么物业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外墙水泥块脱落是由于建筑质量问题引起的,那么开发商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律师补充:
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外立面保修时间一般是竣工验收后五年内。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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