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旧楼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应怎么处理
这两年来,国家一直在推进一场大规模的旧改,也就是在不拆迁不建设的前提下,对一些老城区进行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高楼层住户乐见其成,低楼层住户却未必同意。
网友咨询:
旧楼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应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房屋或者其他辅助设施的改造或者改善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同意改造或者改善的房屋的面积或者数量占投票总数的2/3以上;二是同意改造或者改善的业主和业主的比例占四分之三以上。即使一层的业主都不同意,只要其他同意的业主表决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进行电梯安装。
鉴于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且涉及不同楼层、年龄、观念的住户,利益难以协调,对部分不支持配合的少数住户,多数意愿住户应当尽最大努力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实在无法协调的,可向所在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由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调解或申请有关组织调解,力争促成全体业主同意。
律师补充: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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