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孤寡老人遗产无人管理怎么办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网友咨询:
孤寡老人遗产无人管理怎么办?
律师解答:
遗产管理是指继承开始至遗产被分割前对遗产的保管和清理。遗产管理人是依法对死者的遗产履行管理、处分、清算、清偿、分配等职责的人。孤寡老人离世后,遗产由其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律师补充: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的主体有三类人。一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二是由继承人担任遗产管理人,具体由继承人推选一个继承人担任遗产管理人或者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三是被继承人生前所在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担任继承人。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利害关系人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申请事由和具体请求,并附有被继承人死亡的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审查核实,并按照有利于遗产管理的原则,判决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违反遗产管理职责,严重侵害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其遗产管理人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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