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孤寡老人离世后,遗产由谁来管理
民法典继承编新增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在立法上回应了社会现实需求,使遗产的处理更加专业化,同时确保了遗产能得到妥善管理和顺利分割,亦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网友咨询:
孤寡老人离世后,遗产由谁来管理?
律师解答:
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是指继承开始至遗产被分割前对遗产的保管和清理。遗产管理人是依法对死者的遗产履行管理、处分、清算、清偿、分配等职责的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律师补充:
设立遗产管理人的目的是要保护遗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利,保护被继承人之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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