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有哪些好处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友咨询:
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有哪些好处?
律师解答:
预告登记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保障买方的购房权益。在购房过程中,买方通过预先登记,能够优先得到房屋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后,如果不经过原买卖双方同意再卖给别人,是不符合规定的,不会发生物权效力。
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办结后会向购房人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少购房人购买期房都会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而《不动产登记证明》则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期房按揭贷款的必要材料之一。
尚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购房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律师补充:
预告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预购商品房的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时,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办理预告登记所需材料包括:预测楼盘表(由开发企业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共同共有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按份共有(协议书原件);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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