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业主请保安帮忙指挥停车,车却剐蹭了,责任谁来担
停车困难症十分普遍,若是有好心人帮忙指挥,就能事半功倍,但倒车途中,车却剐蹭了,责任谁来担?
网友咨询:
业主请保安帮忙指挥停车,车却剐蹭了,责任谁来担?
律师解答:
侵权损害责任之承担须审查是否具有侵权行为、主观过错、受害人损失及因果关系四个要件。业主请保安帮忙指挥停车,即便保安存在指挥、协助停车行为,该行为并非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范畴,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在无证据证明保安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业主作为驾驶车辆操作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应负全部责任。
律师补充:
好意施惠,又称情谊行为或君子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譬如,请朋友或者邻居搭自己是顺风车,将自己暂时用不到的东西赠送给需要的人,将自家新鲜的蔬菜和水果送给邻居品尝等。好意施惠关系主要因为缺乏意思表示中的意思要素,因此,不能产生私法效果,不受民法调整。好意施惠之侵权归责原则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以及善意目的性,应从民法的公平理念出发,酌情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即施惠人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受惠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酌情适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因一般过失造成的损害则无须担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规则】非运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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