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的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私下与工伤职工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处理方式的优点在于便捷、高效,能够使工伤职工尽快得到工伤赔偿,但赔偿的金额大多数情况下会低于工伤保险条例所确定的赔付标准。
网友咨询:
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的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赔偿或补偿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当事人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未达到法定标准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显失公平,员工到法院请求撤销协议,通常能够得到支持。但是,如果劳动者对于法定标准是知情的,在协议中列明了赔偿项目和参照的标准,劳动者仍然同意以低于法定标准进行赔偿,就无法再要求撤销了。
律师补充: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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