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用人单位未与人事主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未与人事主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般而言,作为人力资源主管,应当清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用人单位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会产生的不利后果及员工可以获得的利益,因此,人事主管有义务提示用人单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事主管如不能举证证明其曾提示用人单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难以索要二倍工资。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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