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商业信誉,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的信用程度和名誉。商品声誉,是指企业投放市场的商品在质量、品牌、风格等方面的可信赖程度和知名度。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发展,市场主体的信誉价值愈益凸显。
网友咨询: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对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并且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律师补充:
“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或者以小夸大,引人误解:“散布”是指以文字、语言为手段将捏造情况在社会或一定范围内加以传播、扩散。新闻机构经过正常采访,公开披露、曝光、批评一些商誉不好的经营者和一些消费者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经营者产品有掺假、低劣现象的行为都是合法行为。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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