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能否免责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网友咨询: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能否免责?
律师解答: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如果当事人已经出现了迟延履行的情况,不能够主张因发生不可抗力免除自己的责任。因此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不能够被滥用,否则不利用合同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律师补充: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是相对而言的,随着科技的发达,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都有可能发生变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可能会导致原有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消灭,也可能导致新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采取一切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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