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网友咨询: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持房屋租赁市场正常秩序,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以及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律师补充: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是否办理了备案登记,并不会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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