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因特大暴雨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否适用不可抗力免责
进入汛期以来,我国多地出现特大暴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网友咨询:
因特大暴雨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否适用不可抗力免责?
律师解答:
视情况而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不可抗力是相对而言的,随着科技发展,不可抗力的含义、范围都有可能发生变化。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在夏季属于比较常见的天气现象,另因科技发展,特大暴雨能被提前预见的,因此它的危害并非不可避免或者不能完全避免。但若强降雨的雨量和强度已超出了正常合理的预见范围,构成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若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是要担责的。
律师补充:
构成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应具备的条件:
1.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
2.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
3.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
不可抗力是免责事由,由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举证,若被认定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实施的侵权行为,那么,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由于社会道德,还是会支付适额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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