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与经济补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惩罚。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与经济补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律师解答:
不能。
解除劳动合同方式包括依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带有惩罚性质。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的性质完全不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遭遇违法解雇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诉求。
律师补充: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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