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退租时应如何判定房屋损失
在租房成为越来越多人居住选择的当下,因退租产生的纠纷常让人困扰不已。更有房东用“探照灯”检查了整栋房子,标出了细微的碰撞,并列出了数万元的“赔偿清单”。
网友咨询:
退租时应如何判定房屋损失?
律师解答: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补充协议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因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合理而损坏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定损的标准需要在合理范围内,要依据实际状况确定损失,若故意刁难租客来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租客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法。
律师补充: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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