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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内散播不实信息,会构成名誉侵权吗

2024年01月02日 法妞问答律师

  名誉权指民事主体对自身名誉享有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的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对由其活动产生的社会评价而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是指法人对其全部活动所产生的社会评价而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

  网友咨询:

  微信群内散播不实信息,会构成名誉侵权吗?

  律师解答: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微信群虽为交流平台,可以分享自己的生活以及观点,但这些平台是相对公开的场所,如若发布了不良言论导致他人权益受到侵害或造成了其他不良后果,同样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侵犯名誉权,应从构成要件来分析: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的;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过失;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律师补充:

  侵犯他人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此责任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如果情节过于恶劣,对被侵害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被侵权人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来维护名誉。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情节严重”是重要条件,一般理解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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