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哪些区别
对于继承方面的问题我们大家肯定多少还是有着一定的了解的,对于继承我们国家的法律的规定中也非常的明确。其中就以后代为继承和转继承。在生活中我们大家很多人都会把两者的关系搞混。那么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哪些区别
律师解答: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
2、两者性质和效力不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而转继承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
3、两者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可以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的子女,被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而转继承人则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律师补充:
代位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有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其适用的条件是:
1、被代位人是继承人的子女,且先于继承人死亡。
2、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无辈数限制。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一般只能以被代位人的继承份额为限而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中。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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