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何区别
对于继承方面的问题我们大家肯定多少还是有着一定的了解的,对于继承我们国家的法律的规定中也非常的明确。其中就以后代为继承和转继承。在生活中我们大家很多人都会把两者的关系搞混。那么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何区别
律师解答: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因此。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并且,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开始前死亡的,才会发生代位继承;
3、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不能是被子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得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律师补充:
代位继承的遗产分配如下:
1.代位继承人应当与其他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2.对于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