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楼盘烂尾,购房者怎么办
房产开发是一个系统的大工程,重资本、合规要求多。在房地产市场中,主要分为期房和现房,如果购房者选择购买期房的话,可能存在烂尾的风险。
网友咨询:
楼盘烂尾,购房者怎么办?
律师解答:
烂尾楼,是指办理用地、规划手续且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烂尾楼不仅破坏城市形象、浪费土地资源,而且侵害购房者的权益。买到烂尾楼的业主维权路径:
1、对于已经完工的,购房者应及时向房管部门咨询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购房人已经付清房贷,可以凭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购房合同原件等资料,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企破产对业主的房屋权利归属不产生影响。
2、对于尚未完工的,如果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房企也没有转移所有权,业主可以选择主张房屋交付请求权,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或是选择价款返还请求权,解除购房合同。
律师补充:
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