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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验收资料不齐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吗

2023年10月26日 法妞问答律师

许多购房者在买房时发现,所签订的购房合同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购房者往往对该条款无法做修改,为此,合同中的补充协议部分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收房时验收资料不齐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吗?

网友咨询:

收房时验收资料不齐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吗

律师解答:

验收资料不全,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律师补充:

房屋验收流程:

1、检查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记录表,检查面积实测表,了解住宅实际面积,管道分布竣工图;

2、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验收交接;

3、购房者检查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证和商品房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房质量保证和住房使用说明;

4、签署房屋交接书。

【法律法规】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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