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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发生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2023年11月21日 法妞问答律师

  近年来,在我国数字经济大跨步式发展的背景下,网络购物走进千家万户,成为社会大众最常见的消费方式。

  网友咨询:

  网络购物发生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律师解答: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买卖合同是指岀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信息网络方式订立”需要满足“特定网络平台”+“平台上发布、展示商品”+“交易在平台上完成”的要件,即在特定的电子商务平台面向不特定消费者发布、展示产品,完成交易。

  律师补充: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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