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双十一网络购物大联欢后想退货怎么办?
双十一活动还在继续,但有些付了尾款的消费者已经收到了商品,会面临一些商家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局面,原因就是打折促销,或者退货流程复杂,审核时故意不予通过等一系列行为,殊不知这些行为都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不包括:①消费者定作的;②鲜活易腐的;③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④交付的报纸、期刊。要注意的是,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如需要退货,应当保持商品完好。打折商品也是商品,网购消费者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退与不退,选择权在于消费者。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
双十一付款后没收到货怎么办?
双十一付完尾款后,随之就是一场充满未知的等待,有些快递当天上门,有些快递却永远也等不到。一场等待一场空,快递车着火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特别是双十一期间,时间紧任务重,容易造成快递损毁或丢失。那么收不到货怎么办?
《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收货前,货物损坏的责任由商家负责。快递延误时间过长可能被视为丢失,在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达到之日起同城快递3天未送达、国内异地快递7天未送达可以视为丢失,消费者可以向快递公司进行投诉索赔;若快递公司拖延不给处理或对处理方案不满意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邮政局网站进行投诉。注意:贵重物品购买时,最好要求卖家进行保价,避免因快递丢失维权困难;签收时,最好能够当着快递员面拆箱,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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