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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那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网友咨询: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律师解答: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律师补充: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量刑的标准为: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支出、财产明显超过个人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有关部门可责令其说明差额的主要来源,如果当事人无法说明来源的,则差额部分将以非法所得论,依法可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差额特别巨大的,依法可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针对差额部分,需要进行追缴。针对国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在境外的存款,应该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如果涉嫌金额较大且隐瞒不报的,依法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于情节较轻的,则通常由其所在单位酌情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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