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有哪些情形的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一般依附于很多合同中,这就称之为合同撤销权,如果需要行使这种撤销权,需要向相关单位进行申请的,才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也可以不行使这种权利。那么,这种权利消灭有哪些原因?
网友咨询:
有哪些情形的撤销权消灭
律师解答: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如下: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四)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律师补充:
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所谓必要的费用,是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当然,律师费应以国家规定标准为限,差旅费以必要为前提。明显超出标准的费用,住豪华宾馆的费用、特等机仓机票不予支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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