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公积金账户可以用来还房贷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网友咨询:
公积金账户可以用来还房贷吗?
律师解答:
很多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开通了“月对冲”还贷服务,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可以用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直接冲抵其当月贷款本息。先使用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再使用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如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都不够,那么剩下的钱会从借款人绑定的还贷银行卡中划扣。
公积金冲还贷款的方法还有一次性还款法,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
律师补充: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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