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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有不少人都遇到了别人借款的情况,由于对方提出的利息比较高,在利益的诱惑下不少人都非常的心动,想要借钱给对方,但没有想到遇到对方诈骗。那么,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如何处罚?
网友咨询:
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如何处罚
律师解答:
以借款为名的诈骗罪处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补充:
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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