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被同事言辞骚扰如何维权
很多职场中人尤其是职场女性或许遭遇过如此尴尬:同事经常对自己言辞暧昧、过分殷勤,虽然没有直接“动手动脚”,但是仍然让人感到不适,面对这种情况,应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被同事言辞骚扰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1、及时明示制止。遇到言辞骚扰必须大胆、直接、及时表现出来。
2、及时报警。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将成为认定是否存在性骚扰的重要证据。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保存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具有性含义、性暗示内容的行为。言辞型性骚扰常见的方式是,开黄腔、讲黄色笑话、用下流语言挑逗、暗示甚至辱骂。其言行因侵犯他人人格尊严、侵扰内心安宁而构成对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一)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二)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
(三)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
(五)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
(六)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七)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
(八)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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