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女子骑车因路面凸起摔伤致假体移位,如何维权?
一起因路面凸起导致的骑车女子受伤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丁某某在骑行途中,因路面不平而摔倒,导致身体多处受伤,其中最为严重的是脸部假体的移位。那么,在这起事故中,责任究竟该如何划分?
丁某某在事发当日骑行至某路段时,因路面突然出现的长条状凸起而失去平衡,随后摔倒在地。她因此遭受了全身多处擦伤、半月板损伤以及脸部假体的移位。为了治疗这些伤害,她不得不多次前往医院,并因此产生了两万余元的医疗费用。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在这起事故中,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作为道路的管理者,若未能尽到清理、防护和警示的职责,则应被视为存在过错,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丁某某作为骑行者,在行驶过程中也应对路面状况保持警觉,因此她自身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担主要责任,丁某某则承担次要责任。
另外,受害人因此需要面部整容产生的费用,侵权人需要承担吗?
随着医美行业技术和观念的发展普及,人身损害赔偿中关于医疗费赔偿范围的司法认定应当与时俱进。受害人就发生在面部、颈部等裸露部位、严重影响功能或美观的疤痕进行修复产生费用的,应当认定为医疗费。原告丁某某因路面不平摔倒,致面部及膝部受伤、颏部假体受损,瘢痕修复及行“颏部假体取出术”治疗费用达万元,应当认定为原告丁某某医疗费损失,侵权人应当承担此部分损失。
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双方责任的明确划分,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加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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