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业主私改入户门向外开并平移60厘米,如何维权?
2016年,王某隔壁的904室“换了新主人”,然而新邻居并没有给王某带来好心情。原来,904室新主人李某在装修房屋时将其入户门由外开改为内开,向外移出60厘米左右,进而将其房门外约0.6平方米的公共面积变成其房屋室内面积,致使两家入户房门变成仅相隔20多厘米,王某进出开关门时明显感觉不便。王某与李某多次沟通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来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妨碍了他人的权益,那么他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根据案涉房屋设计图纸显示,原告所有的903房与被告所有的904房之间有一堵相隔90厘米的墙,被告在装修房屋的时候将其进入房屋的门向外平移了60厘米左右,入户走廊属于共有部分,业主无权擅自占用,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停止侵权、排除妨害,对于903房与904房之间的共用走廊恢复原状。
在此提醒各位在处理邻里关系时,应当睦邻友好,不能损人利己。将通道拦截据为己有的行为,会对相邻住户的生活、出行均会造成不利影响,侵害其他共有人的权利。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