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遭遇网络名誉侵权,该如何维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即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网友咨询:
遭遇网络名誉侵权,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1、一旦发现有他人损害自己的名誉,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当事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留存证据:网络平台账号头像或相册照片的辨认;通过其他证人作证来证明该网络平台账号主体身份;网络平台账号是否使用了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等。
2、发现自己可能被侵权时,有权利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3、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4、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补充: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时,需要注意受害人的社会评价是否降低。如果行为人的侵害行为没有被受害人以外的人所知悉,其社会评价就不存在降低或者受损的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名誉权受损害的问题。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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