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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武汉被碾压小学生母亲者被行拘!

2023年07月16日 法妞问答律师

20235月,齐某剑在抖音平台看到湖北武汉一小学生在校内被老师开车撞倒二次碾压身亡相关信息后,对相关信息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出于自身臆断,通过其使用的抖音账号在死者母亲帖文下留言,发布小孩妈妈哭得伤心都是演戏,一共赔偿了260万足够他们一家人过上好日子,还想怎样等数条不当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成都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齐某剑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齐某剑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

对于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一、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转发朋友或网上一些后来被证实为虚假的信息,也有责任吗?

有责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否则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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