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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漏扫夹带几块钱的东西,被检查发票当场被发现。然后超市工作人员要求私了或者报警,并没有要我重新扫码付款。而是说我盗窃要求偷一罚十。要求我向对方工作人员私人微信转账100元。随后商品又不给我带出。迫于对方压力我只能写了个假的名字按了手印,不甘愿赚了钱。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对方工作人员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赚外快。如果当时对方报警,可我并没有走出超市,只是在超市内被发现。警察会怎么处理?会拘留罚款吗?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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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卫华律师,三级律师,在安徽亳州工作三十多年,具有丰富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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