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吗?
小张向李某表达想长期为李某工作的意愿,后双方约定月固定工资和发放时间、方式。一年后李某未再给小张安排工作,也未支付过工资。小张受李某指派长期为A公司和B公司提供劳务,小张认为李某是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是与两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A公司、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两公司向其支付剩余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就说明建立劳动关系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并无必要关系。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用人单位采纳并支付报酬,即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可认定双方具有劳动关系。具体到本案,根据双方提交的支付凭证和聊条记录以及《雇佣说明书》等证据可以看出,小张与涉案两公司之间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其也不受两公司管理,劳动报酬也不由两公司支付,故小张主张和两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未签订书面合同,工作才几天能否算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那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的长短,是否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呢?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动者工作时间的长短,并不影响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入职工作单位时,应当要求与用人单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由此产生争议,劳动者可以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考勤打卡记录、工作时的视听资料以及同事的证言来证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
根据《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主体资格;涉案两公司系合法企业,小张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双方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本案根据小张提供的工作群聊天内容无法认定其受涉案两公司管理,而从李某与小张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小张一直受李某的工作指派(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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