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如何起算
保证期间是指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网友咨询:
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如何起算?
律师解答:
最高额保证属于保证的一种特殊形式,最高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种类其他债权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且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行为。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起算时间等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起算时间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的,保证期间自债权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律师补充:
最高额保证可以设立于主合同成立生效之前;最高额保证不因最高额担保范围内的某一项或数项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在最高额保证的范围最终确定之前,不因某一个主合同债权的转让而转让。最高额保证不因担保期间内某一项主合同债权获得清偿而消灭。最高额保证成为相较于普通保证而言更强的担保功能,大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广泛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所采用。债权人应当充分利用最高额担保的优势,以维护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在签订最高额保证时,债权人应与保证人充分协商,告知保证方式为最高额保证及其特征。避免保证人事后与债权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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