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恋爱期间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谈感情费钱,谈钱伤感情,感情一旦掺入了金钱的因素,往往就容易变味了。
网友咨询:
恋爱期间贷款合伙做生意,分手后谁来还贷?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补充协议合同约定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恋爱期间一方进行借贷是一方的个人贷款,另一方没有还款的义务,就算以后结婚也是属于个人债务。如果贷款的钱到的两个人的账户,那么两个人都有还款的义务。如果贷款是以一方的名义办理的,贷款用于店铺经营使用,收入共同获益,,二人应该共同承担债务。
律师补充: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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