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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差,在校园里容易发生一些危险。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网友咨询:
小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小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学生自己有财产,优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金。学校未尽到相应责任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学校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伤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学校不是对一切损害都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可以予以全部或部分免责。
小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应当赔偿医疗、护理、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律师补充:
如果孩子在校被同学打了,家长要保持冷静,带孩子去医院检查身体,并向孩子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也请班主任老师出面进行协调,把那位同学的家长请到学校一起沟通解决这些事情。如果实在无法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而对方的要求又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的话,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未成年人在校园内因嬉戏打闹造成人身损害的事件并不鲜见。对此,家长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积极履行保护、管理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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