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职工因工外出,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
网友咨询:
职工因工外出,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答:
外出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不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款并未对职工受伤害的过错程度与责任进行划分,这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职工不负主要责任才认定为工伤有着本质区别。
律师补充:
“因工外出期间”,是指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具体情形如下: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除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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